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5号(关于解除比利时非洲猪瘟疫情禁令的公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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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风险分(fēn)析结果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解除比利时非洲猪瘟疫情禁令,相关输华动物(wù)及其产品须符合中國(guó)法定检验检疫要求。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24号联合公告同时废止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
2024年1月12日
公告下载链接:
来源:海关总署 编辑:普通管理(lǐ)员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
2024年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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